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学校购置用于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的国产设备可享受全额退还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为方便办理退税,财务要求采购国产设备的注意事项:
一、签订采购合同的要求
(1)采购国产设备都需要签订合同,且合同中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简称专票),并注明设备的中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
(2)批量采购国产设备须附设备清单,合同中货物名称要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相一致。
(3)采购合同中的纳税人识别号必须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相一致。
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购货方”必须是“河北工程大学”。
(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内容必须与合同中一致,要注明设备的中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
(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是一批设备,须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货清单(销货清单需加盖公章且与合同中设备采购清单相一致)。
(4)符合退税条件的实验设备、装置和机械需与不符合条件的其他耗材、软件、工程类建筑服务等分开开票,否则将不能办理退税。
(5)高性能计算机一类设备需将发票名称开为“计算机工作站”。
(6)嵌入式软件需与固定资产设备合并开票。
三、报销时需提供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记账联和抵扣联);
(2)仪器设备采购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固定资产验收单1份;
(4)根据采购流程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
符合退税政策的科技开发、科学研究、教学设备清单
具体包括以下四类:
一、实验环境方面
(一)教学实验仪器及装置;
(二)教学示教、演示仪器及装置;
(三)超净设备(如换气、灭菌、纯水、净化设备等);
(四)特殊实验环境设备(如超低温、超高温、高压、低压、强腐蚀设备等);
(五)特殊电源、光源设备;
(六)清洗循环设备;
(七)恒温设备(如水浴、恒温箱、灭菌仪等);
(八)小型粉碎、研磨制备设备。
二、样品制备设备和装置
(一)特种泵类(如分子泵、离子泵、真空泵、蠕动泵、蜗轮泵、干泵等);
(二)培养设备(如培养箱、发酵罐等);
(三)微量取样设备(如取样器、精密天平等);
(四)分离、纯化、浓缩设备(如离心机、层析、色谱、萃取、结晶设备、旋转蒸发器等);
(五)气体、液体、固体混合设备(如旋涡混合器等);
(六)制气设备、气体压缩设备;
(七)专用制样设备(如切片机、压片机、镀膜机、减薄仪、抛光机等),实验用注射、挤出、造粒、膜压设备,实验室样品前处理设备。
三、实验室专用设备
(一)特殊照相和摄影设备(如水下、高空、高温、低温等);
(二)科研飞机、船舶用关键设备;
(三)特种数据记录设备(如大幅面扫描仪、大幅面绘图仪、磁带机、光盘机等);
(四)材料科学专用设备(如干胶仪、特种坩埚、陶瓷、图形转换设备、制版用干板、特种等离子体源、离子源、外延炉、扩散炉、溅射仪、离子刻蚀机,材料实验机等),可靠性试验设备,微电子加工设备,通信模拟仿真设备,通信环境试验设备;
(五)小型熔炼设备(如真空、粉末、电渣等),特殊焊接设备;
(六)小型染整、纺丝试验专用设备;
(七)电生理设备。
四、计算机工作站,中型、大型计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