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相关教职工:
目前,我校纵、横向科研课题在税务系统分别有“河北工程大学”和“河北工程大学科技开发中心”两个户头,纵向科研课题全部在“河北工程大学”专户,横向科研课题绝大部分在“科技开发中心”专户,少数在“河北工程大学”专户。现将开具发票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河北工程大学是事业单位,同时也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河北工程大学科技开发中心属于现代服务业性质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是有免税(6%增值税)业务的企业。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系统联网管控十分严格,各单位开出或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信息,国税局都要进行网上认证和比对。根据税务局要求,在“河北工程大学”及“河北工程大学科技开发中心”所开具报销的发票不允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应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发票,且均不抵扣税款。
财务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