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财政厅2015年8月23日《关于加快2013-2014年财政存量资金执行的通知》要求,属于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2015年9月底未能实现支出的一律收回。为加快上述项目资金的执行进度,财务处将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报账,随到随报,请下列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报账,届时仍不能实现支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承担全部责任,请项目负责人抓紧报账。
财务处
201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