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请示沟通,为争取年内不能完成支出的2015年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能够实现结转,需要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结转下年使用的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预算金额、项目执行进度概况、项目完成招标时间、签订合同时间、合同执行、到货、验收时间、最终完成支出时间、需结转的准确金额等。请各职能部门迅速组织所属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严肃认真申报,务必于12月23日向财务处预算科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责任自负。书面申请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所在单位公章,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
此前个别已向财务提交报账发票,但因货未到,未完成验收而不能实现支付的项目,也需提交结转申请。
凡是2015年度以“9”字开头的科研课题,虽然已有政策允许结转,仍然需要提交结转金额的申请。
财务处
201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