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各学院、各职能部门:
2016年即将过去,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含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仍有部分完不成财政支出进度要求,为避免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但无法年内实现支出的项目资金被收回,请各项目负责人(单位)抓紧整理报送因政府采购原因不能实现支出的说明材料,以便汇总向财政厅提出有理有据的结转申请。
说明材料须包括以下信息: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金额、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的时间节点(含招标公告时间、开标时间、中标公示时间、签订合同时间等)、设备供货时间、预计验收报账时间等,并将政府采购网上述时间节点截图作为说明材料的附件一并报送。请务于下周五(12月23日)前报送到财务处预算科,逾期不报的责任自负。
另:凡是研发期跨年度的科研课题项目或执行期跨年度的其他项目也请提供跨年证明材料,以便统一办理结转申请。科研项目跨年证明材料先报送科研院,科研院汇总审核后报财务处预算科,其他项目可直接报送财务处预算科。
凡不是由于以上原因不能完成支出的项目都必须在年终决算日前(12月23日)完成支出,否则,资金会被省财政收回。
财务处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