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教育厅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冀财预复〔2017〕43号)精神,我校上报的2017年度省级预算已获财政厅批复,为不影响省级专项的支出进度,凡涉及省级专项的相关部门可以着手启动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需政府采购的提前准备招标文件并进入政采程序,待省财政资金下达后我处会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各部门请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加强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为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各部门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科目、项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和变动。政府采购预算在执行中原则上不再办理增列、变更等手续,由此形成年终未能支出的资金,将由省财政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二、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要按照批复的预算及时组织项目实施,争取早支出、早见效,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到6月底、10月底,应分别达到60%、90%以上。对省级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10月底执行进度未达到90%的,省财政将根据规定按一定比例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
财务处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