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6年结转项目的通知》(冀财预复【2017】158号)要求,我校申报的2016年省级结转资金已获批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批复用途,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加强绩效管理,并抓紧组织项目实施,争取早支出、早见效,凡截至9月30日前未形成支出的项目,一律收回省财政统筹使用。目前资金额度已经下达,具体结转金额为2016年底余额,项目负责人可通过网报系统查询。
财务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