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会议费预算已获财政厅批复,请各学院各部门于3月15日前将各单位2017年会议费预算报至财务处预算科。会议是指由学校承办的各类会议,包括学术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学术交流等各类会议(河北工程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详见校政字【2016】24号)。
财务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