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请学工部、后勤管理处、团委、安全工作处、国资处、设计院、建联公司于6月1日前将工作报告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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