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今年的医疗费报销仍按原规定执行,报销时间为3月、4月、5月、6月、9月、10月、11月的第三周报销(一年七次)。地点仍设在老干部处活动室。由于报销时间按自然周计算,本月1、2号为第一自然周,故本月报账为12—16日,特此提醒教职工抓紧在本周报销医疗费。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