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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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2019年预算紧急通知
2018-07-15 18:17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基地: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冀教财函[2018]75号)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工程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9年度省级财政部门收支预算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及分配原则如下:

1、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组织收入,统筹安排支出。2019年预算在保障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行经费的前提下,聚集有限财力办大事、办急事,同时坚决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的方针,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我校2019年预算分配原则如下(该原则已于2018年7月15日第二次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优先保障人员经费;

(2)运转类经费,2019年经费分配在保障水电暖等刚需基础上,仍实行部门经费切块方案,由部门依据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3)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适度安排发展类专项。

切块至各部门的运转类经费总金额上浮不得大于5%(其中所含设备软件需求不占额度,由国资处统筹安排);发展类专项一事一议,需与学校发展规划及有关文件精神、主要校领导批示保持一致;发展类专项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否则运转类经费无法保障。

二、预算编报安排

1、具体报送时间安排如下:

(1)统战部(机关党委)、学报、纪委、审计处、国资处、学术委员会、技术转移中心、分析测试实验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培训基地;报送时间7.18日。

(2)团委、离退休工作处、安全工作处、管理工程与商学院、文法学院、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公共体育部、成教学院、教育技术中心;报送时间7.19日。其他有收支计划的学院也于7.19日报送。

(3)学科规划与建设处、研究生部、校办、组织部、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图书馆,报送时间7.20日。

(4)教务处、学工部、科学技术研究院、后勤管理处,报送时间7.21日报送。

请各部门务必按时报送,过期未报视同无收入计划和支出需求,由此产生的后果部门自行承担。

2、报送格式及报送要求

(1)、具体填报信息见附件;

(2)、2019年收支预算报送要求纸质电子两种格式,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纸质按报表要求签字盖章,电子版压缩后统一命名“**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发送至cwysk@hebeu.edu.cn

温馨提示:请相关填报人员详细阅读《指标解释》及对应表格下的填报说明事项,仍有不解之处请电话咨询:

暴平菊(15127011979);申州(15102675077);8579565

附件【2019年预算填报内容及解释.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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