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按照《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于印发〈河北省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处非办〔2020〕12号)要求,在我校开展2020年度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排查重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主要是针对各高校以及高校下属单位为主体的单位集资行为。教职工及在校生参加社会集资行为不在排查范围。其他要求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二、科学制定排查方式。鉴于目前处于疫情期间、我校未开学的实际情况,各单位可选择灵活多样的排查方式,既要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也要确保人员安全。
三、及时上报排查结果。排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排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形成工作报告,于5月31日前报送纸质版到财务处综合科(行政楼12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2629538963@qq.com。
联系人:王珩
联系电话:3969199
附件: 1.《河北工程大学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
3.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
4.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财务处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