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6月底需达到60%,如未完成进度将相应核减我校明年预算额度。我校收支预算明确要求“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到5月底、9月底,要分别达到60%、90%以上”(校政字(2021)15号文)。
截止目前(5月26日),学校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进度很多没有达标,甚至有的项目完全没有启动。我校预算将把月底支出进度做为2021年预算资金经费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经费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其实加快项目支出进度。
注:项目范围包含所有“SJ21”、“XN21”开头的项目(不含“RY”开头的人员经费和“XN3SG21”开头的“三公”及会议培训费项目)。
财务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