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公积金账户个人信息采集认证事宜的通知
2021-10-08 11:30  

关于公积金账户个人信息采集认证

事宜的通知

 

 全体缴存职工:

为防范业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三大业务“全网办、零材料、不见面、秒到账”,按照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需对全体缴存职工的个人账户信息进行采集认证。即日起,无身份认证信息的职工暂停办理各项业务,须完善个人认证库信息后再办理业务。

为加快推进我校缴存职工个人信息采集认证工作,经与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调,该中心协助我校自行组织现场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信息采集认证范围

单位为职工开设了个人公积金账户并且正常月份缴存的人员(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可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不含封存人员及已经完成采集认证人员。

二、采集内容

指纹、人像、身份证(配偶未在邯郸开立公积金账户的,需携带配偶身份证)、户口本(配偶未在邯郸开立公积金账户的,需携带配偶户口页)、结婚证及配偶信息、离婚证、银行储蓄卡(一类卡),并填报、携带本通知附件《认证库开户、变更信息表》(正式表格)。信息采集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三、采集时间

日 期 安 排

工 作 时 间

 单 位 部 门

1011日至1013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节假日不办理)

建筑与艺术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能源与环境学院

1014日至1018

机械与装备学院 信息与装备工程学院 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

1019日至1021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管理工程与商学院

1022日至1026

文法学院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027日至1029

水利水电学院 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111日至113

医学院 体育与健康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114日至118

继续教育学院  临床医学院   科信学院 教育技术中心 图书馆 学报编辑部 基地 技术转移中心 分析测试实验中心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119日至1112

党政机关部门

1115日至1117

后勤管理处

1118日至1119

机动时间

四、采集地点

综合办公大厅,联系电话:3969217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办理采集认证期间,所有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排队时保持安全距离,办理结束,及时离开,减少聚集。

本次信息采集内容较多,每人采集认证需要5分钟左右,请各位缴存员工提前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采集现场,耐心排队等待,及时完成信息采集。如果在指定时间内无法到达现场的,可在1118-19日机动时间内办理。如果在此期间仍然无法到达现场的,本人可到邯郸市邯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信息认证。(地址:光明北大街5号和平路与光明大街交叉口东北角,联系电话:0310-8056019)。

 

                                             

              财务处

                2021108

 

 

 

附件: 1.认证库开户、变更信息表 (样表及正式表格)

    2.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APP下载二维码

 

 

 

                                        

附件【认证库开户、变更信息表 (样表及正式表格).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